一、時間:109年9月23日下午2時
二、地 點:智慧財產局19樓簡報室
三、主席:張副局長玉英
四、背景說明:
(一)鑒於我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等學研單位(以下簡稱各學研單位),與中國大陸學研單位、公司簽訂各類合作契約日益增多,包含科學研究合作、共同辦理展覽或論壇,以及學生實習契約等,涉及合作所產出之智慧財產權及其衍生利益歸屬等議題,實為重要的課題。
(二)智慧財產局於108年7月15於網站公告「各學研單位或機關簽訂兩岸合作交流之智慧財產權約款範例及應注意事項」,供各單位參考,另外智慧財產局審視103年8月至109年2月之兩岸合作契約中,發現值得探討之議題,期望各學校機關進行兩岸合作交流合約時,可就智慧財產權之保護能更為完整。
五、專案報告:兩岸合作交流智慧財產權約定案例及建議注意事項(詳見附件)
聯絡人及電話:林明賢科員02-2376-7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