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嚴峻,109學年度第二學期調整專業證照獎勵金申請方式,請同學列印填寫下方證照獎勵申請表(郵局帳號須為學生本人帳戶及親筆簽名)後掃描或拍照,並附上申請的專業證照掃描檔(或照片),一同回寄至系辦信箱,再煩請各位同學配合,謝謝。
※注意:
(一)申請之專業證照須符合系上認可的專業證照(如下附件清單)
(二)【學生證照獎勵】申請人應於證照生效日起算六個月內填具申請表,應屆畢業生應於六月底前提出申請,逾期不再接受申請。
【重要】109-2專業證照獎勵金申請方式
公告類別:單位公告
發佈日期:2021/05/25 至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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